文:朗播 - 乔淼
我常常喜欢说,学习是随时随地的。学「表达方式」当然不例外。我们并不是找来一本书,一句话一句话照着模仿的。我们也不是看了一部美剧,把里面的每段台词都拿来重复的。我们要做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学习活的语言,或者说,学习日常语言中那些鲜活的成分。作为一个业余水平的篮球围观者,这次我们就来聊几句 NBA 解说员挂在嘴边的话:能听懂这几种表达(甚至用出来),你看球的逼格一定能提高一个档次的。
一个漂亮的大火锅
没错,block(封盖,技术统计中缩写为 BLK)是「封盖」或者「盖火锅」最基本的表示方法。这个词可以做名词也可以做动词,所以想说谁盖掉了对手的投篮,直接用 A blocks B 就可以了。
但这似乎有点乏味。如果想上点档次,解说员大概会用 reject(拒绝)这个更加生动的说法,再配上一个被动态,表示后者送出了火锅:
A’s shot is rejected by B。
A 的投篮被 B 大帽拒绝。就是这样。
更有逼格、更连贯的说法还可以是下面这样的:
Brandon Jennings, inside for Baynes, got it slapped away by Simons!
「布兰登.詹宁斯,给到内线贝恩斯,(上篮)被西蒙斯一记大帽扇飞啦!」
slap 的本意是「扇耳光」「拍巴掌」。盖帽当然也是用手掌扇出去。一巴掌把对方投出的球打飞,那该是何等痛快的一件事!
命中一记三分球
看过《灌篮高手》的同学都知道三井寿,看过篮球比赛的各位也都明白 3-pointer(3PT)是什么。当一位投手三分球出手时,解说员最喜欢说的就是这样的话:
For threeeeeeee!
这当然没什么难懂。但假如他这样说呢?
Bang!Shane Battier, 3 for 3 from downtown!
在篮球场上,downtown 当然不是指闹市区或市中心,而是指球场的「中心部分」,或者说,就是三分线以外的区域。所以当一个人「shoot from downtown」的时候,就是站在三分线外投篮,当然就是出手三分球啦。
这里的 Bang 对应的当然不是汉语中的「梆梆梆」,后者是球没投进砸在篮板或篮圈上的声音,俗称「打铁」,在英语中对应的是「Brick」这个词。怎么样,读音是不是有点像?回忆一下灌篮高手里那些球没投进的场面吧!Bang 在这里表示球投中了,「效果爆炸」。也有解说员喜欢用「Boom」或者「KaBoom」这样的拟声词的。当然,这些拟声词都与下面这些表达方式等价:
Puts it in!Knocks it down!
如果某人投进了一记三分球,除了「makes」,你还可以这样说:
Sink a 3-pointer.
如果是干脆利索的空心入篮呢?还可以这样来一句:
Nothing but nets! (形容除了篮网什么都没碰到,球干脆利索地投进了)
如果真的什么都没碰到,而且球没进,你当然也知道用 airball(三不沾)来形容的,对吧。
所以那句「Bang!Shane Battier, 3 for 3 from downtown!」的意思就是,肖恩.巴蒂尔投进了一记三分球,而且在三分线外已经三投三中了。
mk体育用制胜一球带走比赛
这大概是全场解说员最激动的一刻了。原本落后的一方在比赛最后时刻投中一球,反超比分,而且时间刚好用完,对手没有机会还手,这就叫做绝杀。「Buzzer Beater」这个标准的说法大家当然知道,「A game winning 3 pointer」也不难理解。但现实中,解说员们的表达可能更随性,更具爆发力。
例如,在林书豪(Jeremy Lin)刚刚出名不久的一场比赛(2012 年 2 月 14日,纽约尼克斯对多伦多猛龙的那场比赛)中,他投进了决定比赛胜负的一球。点击这里查看 youtube 上的视频 当时解说员是这样说的:
Lin for the win…got it!…12 of his 27 in the 4th, New York by 3, point five left!
这里的「Lin for the win」就是一个对「game winner(制胜一球)」的活用,巧妙地用到了谐音。the 4th 在这里是 the 4th quarter(第四节)的缩写,New York by 3 则省略了中间的动词 leads。
3 point 5 left 在现场解说词中是连读,但通过断句,point 不是指分数(否则要用复数),而是指小数点,后面的时间单位(second)也被省略了。所以 point five left 就是「时间还剩下 0.5 秒」。故而这句话用中文理解,应该是这样的:
「小林子出手啦……球进啦!全场比赛拿到 27 分,第四节砍下 12 分,纽约尼克斯队现在领先三分,时间只剩下 0.5 秒!」
如果是刘建宏,大概还会来个「进啦进啦进啦进啦……」吧。哼哼……
最后以篮球史上最经典的「The Shot」作为本文的结束。这是乔丹在 1989 年 5 月 7 日对阵克利夫兰骑士队的一场比赛中投出的致胜一球,被称作「那一球」。点击这里查看 Youtube 上的视频 当时解说员是这么说的:
Sellers has Jordan. Jordan with 2 seconds to go, puts it up and scores! At the buzzer! Michael Jordan has won it for Chicago!
「塞勒斯(的传球)找到了乔丹,乔丹还有两秒钟的时间,出手,球进啦!球进灯亮(比赛结束)!乔丹为芝加哥赢得了这场比赛!」
「当然,你也可以忘记这一切,享受比赛的快乐!」
We will be back in a moment.
作者简介:乔淼,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硕士。曾任北京新东方学校 GRE 填空讲师。现任朗播网临时工,GRE 阅读讲师。另一个职业身份是心理咨询师。业余时间是一名桌面游戏教练、设计者、译者。主要爱好是游戏和格斗术。顺便也写小说。